天台县路产融合共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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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路产融合共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台县路产融合共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列入台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开展本次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台县路产融合共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起于平桥镇阳光大道与友谊东路(老62省道)交叉口西侧约300米,向东改造老62省道约1公里后新建道路,经周坎头、大路扬、范文、石坦头、两头塘、龙山前、塔塘下、龙山陈等村后,终于天台山站附近,与现状104国道立交,路线全长7.11公里。设互通一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2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46亿元。
本项目依据交通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2.2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
第SJ0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天台县路产融合共富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水保设施、绿化(含景观)、机电、照明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如需要))、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勘察设计阶段相关的专题报告(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涉路设计安全评价(如需要)、涉铁路安全评价)、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0.5 个月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 1.5 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1.5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 1 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合同签订后 2.5 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2 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7)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8)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用于审查报批的纸质材料另行按需提供。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设计甲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tb.zjtt.gov.cn/ )(详见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天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台州市天台县人民东路292号
邮政编码:317200
电 话:0576-8388241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路281号
邮政编码:317200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0576-8317173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邮 政 编 码:310014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0571-86951617、13757169252
传 真:/
电 子 邮 件:1072902833@qq.com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