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头镇永安公路(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3
信息发布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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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今拟对2024年7月1日发出的坦头镇永安公路(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库周交通复建工程)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2关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3.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至7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 3‰ 计;
3.2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至 8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计取;
作如下修改:
3.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至 8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 3‰ 计;
3.2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至 800 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2‰计取;
2、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2关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0.4.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2.5‰
作如下修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2.0‰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的统一修改为:2024年8月6日9时30分。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02执行,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天台县坦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台州市建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