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龙井产区天台茶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更正公告001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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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东龙井产区天台茶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今对于2025年11月28日发出的浙东龙井产区天台茶产业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作以下修改补充:
1、补充水利部分工程量清单附件
2、原招标文件:附录 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一 企业1项中: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现改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文件:附录 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3项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现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原招标文件:附录 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一 企业4项: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 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额3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现改为: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 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额3000万元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业绩不作为准入条件且不作为加分项,仅不计入平均报价值的计算范围)。
其他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和原招标公告执行,特此说明!
招标人:天台县三州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